福州市政府采購中心接受委托將以競爭性談判方式,對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隊所需的消防專用車(報價圖片參數)輛項目實施政府采購,此次采購金額預算高達2586萬元。
據悉,本次談判分為3包,其中包括1輛90米消防登高車、1輛大功率水罐泡沫消防車和2輛消防四輪摩托車,范圍包括貨物的供應、運輸、人員培訓、售后服務等。本次采購項目合同包一,即90米消防登高車已辦理進口產品論證審批手續,允許進口產品參與投標。同時,滿足要求的國內產品也可參與投標。包二、包三未進行進口產品審核,不接受進口產品參與投標。潛在供應商須為有能力提供招標文件所述貨物及服務、具備相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條例和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參加采購活動應當具備的條件的境內法人,且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22條規定條件。 |